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原料预分馏、氢气提纯节能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对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原料预分馏、氢气提纯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原料预分馏、氢气提纯节能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3289.94万元。本工程为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原料预分馏、氢气提纯节能改造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7万吨/年MTBE装置新增丁烯-1异构单元、异丁烷脱氢装置新增一套原料预处理单元以及新增一套PSA氢气提纯单元。辅助生产设施均依托原有。
2、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装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利津县永莘路55号
联系人:薄经理 联系电话:15154650617 电子邮箱: h5888833@163.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建设项目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的看法,您最关心的问题以及您的愿望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附件1。
自本公示日起至本次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对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